国管局关于2021年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的通知
国管节能〔2021〕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广东省能源局、西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办公厅(室):
2021年是实施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的开局之年。各地区、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绿色低碳发展为目标,以节约型机关创建为主线,完善体制机制、抓好示范引领、实施节能改造、强化监督考核、开展宣传引导,扎实推进各项重点工作,进一步推进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谋划“十四五”时期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总结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组织实施情况,分析研判当前工作面临的形势,统筹谋划“十四五”时期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抓好“十四五”规划编制和落实。组织召开全国公共机构、教科文卫系统、中央国家机关节约能源资源工作会议,部署“十四五”时期工作安排。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构建形成与生态文明建设以及绿色发展相适应的制度体系。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四五”规划,按照工作部署安排,研究制定本地区、本系统“十四五”规划,全面推动规划落实落地。
二、推进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
全面推进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推动中央国家机关本级2021年6月底前全部建成节约型机关。联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2020年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抽查核验评价工作,审定公布2020年节约型机关建成单位名单,通报2020年节约型机关创建总体工作情况。充分发挥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和能效领跑者的示范引领作用,通过典型示范带动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和制度保障,强化目标和质量管理,确保完成2021年创建目标。
三、制止餐饮浪费行为
落实反食品浪费有关法律法规,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建立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推动有关工作纳入公共机构节能考核和有关创建内容。健全餐饮浪费监管机制,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检查,以适当方式通报餐饮浪费典型案例以及工作推动不力的地区和部门。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开展“光盘行动”等节约粮食活动,研究建立并组织实施本地区、本系统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抓好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推动餐饮浪费监管常态化、长效化。
四、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联合有关部门印发《关于做好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推动地级城市公共机构全面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巩固提高“46个重点城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效。制定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工作方案,开展第一批示范点遴选。落实国家塑料污染治理要求,出台《公共机构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名录(第一批)》,推动公共机构2021年底前全面停止使用第一批名录内的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文件要求,严格规范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及标志,倡导推动绿色办公,逐步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广泛开展志愿服务行动,大力推动第一批示范点建设。
五、推动节能节水改造
扎实推进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推动各地区实施既有建筑以及供暖、空调、配电、照明、电梯等重点用能设备节能改造,推动中央国家机关在施节能改造项目建设,推动开展用水器具、设施设备和老旧管网节水改造。推进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等市场化模式应用,扩大引入市场资本实施节能改造规模,继续推进县(区)集中统一组织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试点。推荐公共机构参评国家绿色数据中心。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运用市场化机制,加大节能节水改造力度,推动公共机构建设节约型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争当能效、水效领跑者。
六、推广新能源、新技术、新产品
落实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部际联席会议精神,加强政策指导,做好宣传推介,带头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持续推动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广应用节约能源资源新技术、新产品,开展新一批公共机构节能节水技术集编制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示范案例征集。各地区、各部门要继续推动公共机构使用太阳能、地热能、风能等新能源,落实“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的要求,积极开展绿色出行行动,推广应用绿色低碳、先进适用的新技术和新产品,助力公共机构率先实现碳达峰。
七、强化统计监督考核工作
开展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数据统计、数据会审和数据质量抽查工作。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能源资源消耗定额》,以能源资源消耗定额与一定下降率相结合的方式下达中央国家机关能源资源消耗指标。对各地区继续实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并分解下达“十四五”时期能源资源消耗指标。加速推动能耗定额系列标准出台和施行,指导各地区完成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标准编制并开展标准应用试点。组织开展“十三五”时期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考核。各地区、各部门要不断夯实计量统计基础,加强标准体系建设,强化标准约束和监督考核,持续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
八、加强信息化建设
推进“全国一张网”建设,加快推动各地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信息系统与国管局系统数据对接,实现数据纵向直报。强化数据分析应用能力,利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推进智慧节能。推广应用全国节约型机关创建信息管理系统,促进区域间、部门间创建工作经验交流。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探索应用“互联网+节能”工作模式,高效推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
九、加大宣传力度
组织开展公共机构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世界粮食日、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等系列主题宣传活动。抓好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建设。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充分展示“十三五”时期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成效进展,大力宣传“十四五”时期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目标任务,推动广泛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工作和生活方式。各地区、各部门要坚持集中和日常宣传相结合,聚焦工作重点、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载体、扩大社会影响,努力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氛围。
十、开展教育培训和课题研究
完善优化公共机构节能教育培训体系,加强与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高校合作,扩大远程培训规模,持续开展面授培训,组织开展中央国家机关节能工作培训,进一步壮大高素质、专业化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人才队伍。会同有关研究机构开展公共机构率先推动碳达峰、碳中和课题研究。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人才培养,积极参加远程和面授培训,组织开展专项工作培训,推动开展课题研究,努力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教育培训体系。
国管局
2021年2月8日